离婚冷静期超过三十天是否失效
磐安律师
2025-04-22
1.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回执单开始算,30天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2.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要共同去申请发离婚证。要是超过这30天没申请,就视为撤回申请,离婚程序失效,得重新申请。
3.只超第一个30天,在后续30天内申请发离婚证,不算失效;两个30天都超了,离婚申请就失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离婚冷静期超过三十天是否失效要看是否超过两个三十天的规定期限,仅超第一个三十天但在后续三十天内申请不算失效,两个三十天均超则离婚申请失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是冷静期,期间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这第二个三十天未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失效,需重新申请。所以,判断是否失效要严格按照这两个三十天的时间节点。若对离婚冷静期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超过三十天是否失效取决于具体情况。若仅超过第一个三十天冷静期,但在后续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申请不算失效;若两个三十天均超过,离婚申请则失效。
2.解决措施与建议:
-有离婚打算的双方需明确两个三十天的时间节点,可在手机设置提醒,避免错过申请期限。
-在冷静期内,双方可充分沟通思考婚姻状况,若决定离婚,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尽快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若不小心超过期限,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等程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程序。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三十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
(2)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若超过这第二个三十天未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失效,要重新申请。
(3)所以,超过第一个三十天冷静期,但在后续三十天内申请离婚证,离婚申请不算失效;若两个三十天均超过,离婚申请就失效了。
提醒:
离婚涉及复杂法律程序,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若对离婚冷静期等规定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仅超过第一个三十天冷静期,但在后续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申请不算失效,可继续办理离婚登记。
(二)若超过第一个三十天冷静期,且后续三十天内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失效,需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要共同去申请发离婚证。要是超过这30天没申请,就视为撤回申请,离婚程序失效,得重新申请。
3.只超第一个30天,在后续30天内申请发离婚证,不算失效;两个30天都超了,离婚申请就失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离婚冷静期超过三十天是否失效要看是否超过两个三十天的规定期限,仅超第一个三十天但在后续三十天内申请不算失效,两个三十天均超则离婚申请失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是冷静期,期间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这第二个三十天未申请,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失效,需重新申请。所以,判断是否失效要严格按照这两个三十天的时间节点。若对离婚冷静期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离婚冷静期超过三十天是否失效取决于具体情况。若仅超过第一个三十天冷静期,但在后续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申请不算失效;若两个三十天均超过,离婚申请则失效。
2.解决措施与建议:
-有离婚打算的双方需明确两个三十天的时间节点,可在手机设置提醒,避免错过申请期限。
-在冷静期内,双方可充分沟通思考婚姻状况,若决定离婚,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尽快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若不小心超过期限,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冷静期等程序。✫✫✫✫✫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程序。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三十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
(2)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若超过这第二个三十天未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失效,要重新申请。
(3)所以,超过第一个三十天冷静期,但在后续三十天内申请离婚证,离婚申请不算失效;若两个三十天均超过,离婚申请就失效了。
提醒:
离婚涉及复杂法律程序,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若对离婚冷静期等规定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仅超过第一个三十天冷静期,但在后续三十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申请不算失效,可继续办理离婚登记。
(二)若超过第一个三十天冷静期,且后续三十天内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失效,需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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